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台安县桑林镇盛和畜牧养殖场(二场)年出栏156万只肉鸡养殖新建项目》以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台安县桑林镇盛和畜牧养殖场(二场)年出栏156万只肉鸡养殖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台安县桑林镇盛和畜牧养殖场
******办公室、车库、辅助用房(库房、配电室、一般固废暂存间、水房)、锅炉房、生物质库房等;本项目生产区位于场区中部,包括10栋鸡舍及配套操作间;场区北侧设有1座容积为1662m3的污水三级沉淀池、1座容积为2380m3的污水暂存池、1个建筑面积960m2的应急堆粪暂存场。本项目年出栏肉鸡156万只,年出栏6批次,一批次出栏量约26万只。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1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企业联系人:房场长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