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涌避风锚地工程配套项目(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检验检测合同公开信息
- 招标单位名称:******管理中心
- 招标单位信用代码:******MB2E01747J
- 招标单位签订人:******管理中心
- 中标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中标单位信用代码:************57
- 中标单位签订人:******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214.378728万元
- 招标控制价:215.889958万元
- 合同签署时间:2025-04-14
- 合同期限:合同双方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 质量要求: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所有检测监测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范、标准。
- 合同主要内容:(1)按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进行的相关检测监测项目(含第三方检测),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材料进场检验、桩******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沉降监测、高支模监测、所有装配式检测监测,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监测项目,包含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检测监测工作,同时也包括按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监测成果报告。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中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须按规定上传至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及其它政府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检测监测的要求: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根据本项目检测监测服务内容,中标人制定检测监测方案(含细化工程量清单),并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各专业项目进行实际检测监测前,需将具体检测监测方案和工程量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擅自检测监测的,产生的相关检测监测费建设单位不予认可,由中标单位自负。中标人按照审批同意的工程量检测监测清单进场检测监测,实施过程中做好现场拍照留底记录,实际发生的检测监测工程量须由监理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书面确认,否则不予结算。建设单位有权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增加或减少计划表所列检测监测方法和数量。
- 其他内容:************委员会关于启用高大******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和“广州市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能力及经验。 (4)本工程所涉及的部分检测监测工作,如因项目进度需要等原因,中标单位在报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另行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其它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但分包项目的检测监测质量和检测监测工期由中标单位负责。分包合同原则上由中标单位与另一方签订。该部分检测监测内容纳入中标单位合同一并进行结算。本次招标完成前,因项目建设进度需要,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监测单位已经进行的检测监测项目,在本次招标完成后,由中标单位与第三方检测监测单位完善分包合同。该部分检测监测内容及费用纳入中标单位合同一并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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