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管理局2025年10月至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001 | 乌苏市综合领域隐患排查服务项目 | 采购需求名称:乌苏市综合领域隐患排查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数量:1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1)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工贸等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规程、规范标准和各级政府及部门有关文件会议情况进行帮扶指导;(2)排查各类风险隐患。重点对企业“三同时”履行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建立情况、安全生产投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持证)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重点内容,按照规定频次开展细致的“诊断式”排查,并指导被检查单位治理隐患,形成闭环管理;(3)培训基层工作队伍。通过实地联合检查、专题讲座、编制检查表等方式,协助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主要负责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辖区内重点企业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根据管理部门需求,提供年度不少于两次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专题培训。(4)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协助辖区内重点企业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采集辖区内监管对象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对排查发现的普************管理局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需满足的要求:(1)服务团队要求。供应商应配备专门的专家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专家不少于8人,每次服务,供应商都应根据当地帮扶指导企业的类型来派出具有相应资质的专家,团队人员要求都应是自治区应急******大学以上学历,且具有注册安全******消防等专业。(2)服务内容要求。专家对危化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企业、工贸企业、建筑工程、燃气企业、棉花加工企业、塑料制品加工(滴灌带厂)等企业行业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每月一次共开展十二轮指导帮扶,并对被检查企业、行业指导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和定期复查工作,形成闭环管理,同时根据当地需求,提供不少于两次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专题培训。(3)服务交付要求。每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诊断式检查后现场出具“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一式三份,一份交付企业进行对照整改,一份交付相关部门存档,一份由服务机构留存,服务机构对隐患排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切实为地方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每轮服务结束后,应向当地相关部门提交当轮《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对隐患进行分析,揭示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 | 100.000000 | 2025年11月 | 财政资金 |
002 | 乌苏市煤矿领域隐患排查服务项目 | 采购需求名称:乌苏市煤矿领域隐患排查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数量:1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1)对煤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规程、规范标准和各级政府及部门有关文件会议情况进行帮扶指导;(2)排查煤矿瓦斯,水害、顶板等方面事故隐患;(3)排查煤矿外包工程、隐蔽采掘作业场所等检查内容;(4)帮助煤************管理局指导煤矿企业开展整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整体安全风险。(5)每半年对乌苏市辖区煤矿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一次,全年不得少于两次,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要按照各矿井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有效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难点和疑难杂症。(6)针对煤矿企业生产中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局安全技术服务需求,在煤矿复工复产验收、智能化建设、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审查、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培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管理局安排的以上之外的工作任务。 需满足的要求:每次不少于5名煤矿方面副高级专家(采掘专业、安全管理、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等),确保服务质量,对辖区内煤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服务,包含每季度对辖区煤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每次应全覆盖检查煤矿所有生产作业场所、智能化建设等全系统重点排查一次,每矿每次不少于3天。每家煤矿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局存档,并对隐患排查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切实为地方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 30.000000 | 2025年11月 | 财政资金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管理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