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对G244华蓥市明月至庆华(合川界)段新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实施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G244华蓥市明月至庆华(合川界)段新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三)项目简况:G244华蓥市明月至庆华(合川界)段新建工程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广安东站以南明月镇,顺接规划G660线,与规划S406线相交,向南沿在建西渝高铁西侧布设,经石院子、马蹄岩,跨倒锣溪,在周家院子附近设桥梁上跨兰渝铁路广安支线。沿在建西渝高铁西侧继续南行,设隧道下穿天宝寨后,由岳池县罗渡经开区规划东缘通过,后向南经左家坪、四脚碑、沈家坪,跨代溪,在庆华镇新院子附近下穿规划合广长高速后,进入重庆市合川区境内,止点顺接G244重庆段,路线全长19.94公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 25.5米。投资约23.3亿元,建设工期36个月。
(四)服务期限:暂定30个日历天,自采购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计,最终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五)服务地点:G244华蓥市明月至庆华(合川界)段新建工程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控制价
1.控制价:本次询价含税控制总价为¥ 72000元。
2.控制价为含税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费、现场踏勘费、差旅费、管理费、资料费、人工工资、工作所需开展的野外作业费、仪器使用费、技术服务费、审查费、报告及方案的评审咨询费或专家费、会务费、税金及利润、管理费、技术服务费、协调费及风险等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其它一切费用。
(七)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完成G244华蓥市明月至庆华(合川界)段新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资料搜集、现场调查、图件绘制、技术分析,以及评估报告的编制和评审等全部费用),编制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及政策要求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并在约定时间内通过专家评审,取得正式报告。
2.服务要求
2.1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采购人提供满足主管部门审查要求的正式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纸质版8份及电子资料1份。
2.2确保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及政策要求,且通过专家的初审和复审。
2.3由采购人提供给服务单位的文件、资料和数据,服务单位应当承担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同意,服务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服务单位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后,应返还所有采购人提供的资料。
2.4其余要求详见合同。
(八)支付结算
1.支付方式:中选人出具正式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2.付款方式:支付前,中选人******银行转账至中选人账户。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事业法人),且在有效期内。
(二)资质要求: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三)信誉要求:报价人近3年(即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处于投选禁入期;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记录。
(四)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踏勘现场
由各潜在报价单位自行组织踏勘,踏勘所产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各潜在报价单位自行负责。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本次询价实行一次性金额报价。报价单位按报价表要求填写报价。
(二)不允许对报价表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报价保证金
(一)金额:800元。
(二)缴纳方式:递交报价资料时以现金方式现场缴纳报价保证金。
(三)退还:非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报价结束后现场退还,第一中选候选人所缴纳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1.中选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选资格或未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按规定签订合同;
2.报价单位提供了虚假响应资料、串通报价的。
六、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担保。通过中选人的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账 户:************3666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暂定总价的5%。
3.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合同之前。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若为现金担保的,中选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七、报价资料审查
(一)询价小组先审查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文件,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二)报价文件的澄清、修改和撤回(实质性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文件要求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报价人对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询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选记、盖章和递交。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报价文件应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选记和递交,并选明“修改”字样。
2.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报价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之前,报价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报价文件。报价人要求补充、修改、替代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报价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报价文件的,其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3.报价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评审时,报价文件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可按以下原则由询价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报价人进行澄清:
(1)报价文件内容含义不明确;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
(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4)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前后表述不一致;
(5)询价小组认为报价人需要澄清的其它情形,但不得影响评审公正、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程度(询价文件未提供询价文件规定必须提供的资料或无法提供经验证的网址的,不得澄清)以及违背询价文件要求。
报价人按询价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报价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报价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询价文件的符合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报价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不按询价小组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询价小组应否决其投选。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谈判报价和澄清应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或澄清效力,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4.询价小组在评审时,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单位相互串通报价,并否决其报价。
4.1不同报价单位委托同一人参与报价相关事宜;
4.2不同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4.3不同报价单位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
4.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中选人确定方式
(一)按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由低至高确定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1-3名,当符合要求的中选候选人少于3人时,按照符合要求的人数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有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报价并列第一,则并列第一的报价单位通过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名次。
(二)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或被取消中选资格,采购人将没收其报价保证金,同时采购人有权重新开展采购工作或选择由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依序递补为中选人,递补的合同价均按照递补中选候选人的报价执行。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十、报价资料的递交
(一)递交方式:报价单位******集团本项目开标室(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市交通运输局)现场递交报价文件(附件1),报价文件须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并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封口处应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递交截止时间及会议时间:2025年4月23日9时00分。
(三)会议地点:******集团9楼本项目开标室(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市交通运输局)。
十一、其他相关要求
(一)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三)递交报价资料的报价单位少于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十二、特别说明
(一)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二)报价人参与本次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与我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
2.在最近三年内报价单位或报价单位负责人有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行为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询价;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选资格;
5.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选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本询价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其他未尽事宜以中选后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十三、发公告的媒介
******集团官网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女士
电话:0826-******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
附件1: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2:《合同》
注: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