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村镇芦塘村张巷庄心路和石岗庄心路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mgcg202509-044
二、项目名称:潘村镇芦塘村张巷庄心路和石岗庄心路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女山路61号
成交金额:伍拾柒万壹仟玖佰叁拾伍元叁角陆分(571935.3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潘村镇芦塘村张巷庄心路和石岗庄心路项目(二次) 施工范围:潘村镇芦塘村张巷庄心路和石岗庄心路项目(二次),新建长约1670米,宽3.5米,厚18厘米混凝土水泥路。绩效目标:解决群众出行,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机制:解决本村500户农户出行问题,提高交通生产能力,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唐存建 执业证书信息:皖******9945 |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进宝、胡多兵、吴军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8946.00元;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80%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政府、明光市交通运输局或******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明光市潘村镇或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祁仓路198号颐和庄园S1幢商业198-10号,联系人:李文或李记,联系电话:******710或******375。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zwxx/002001/******1/******/673ab83f-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所需材料详见:******/fwzn/011001/******1/******1003/******/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向******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明光市政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
2.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0.67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明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滁州市明光市潘村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祁仓路198号颐和庄园S1幢商业198-1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李记
电 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最后承诺报价表
3.业绩一览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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