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象山县大徐镇新凉亭新芝路22号大树智创谷H2栋厂房及E2栋研发楼5楼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 ||
项目编号: | XCQ****** | 项目名称: | 象山县大徐镇新凉亭新芝路22号大树智创谷H2栋厂房及E2栋研发楼5楼房屋租赁权拍卖 |
公告内容: |
编号:XCQ2025021 受象山县工投小微园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25年11月5日14时30分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大厅(或拍卖厅)举行租赁权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浙江省象山县大徐镇新凉亭新芝路22号大树智创谷H2栋厂房及E2栋研发楼5楼房屋租赁权,租期:五年,出租面积约2529.68平方米,起拍价64.36万元/年,拍卖保证金6万元。租赁期间租金不递增。 二、注意事项: 1、******消防、城管等部门的限制和要求,承租人如有违反,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经确认的原承租人按拍卖公告的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对其原承租的房屋享有优先承租权,未按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和未参加拍卖会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租金按季预付,物业费按出租房屋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月收取。 三、标的展示、报名登记时间:2025年11月3日、11月4日(工作时间)。 四、报名登记地点:浙江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 标的看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五、报名办法: 1、竞买人须在2025年11月4日16******************银行象山县支行,账号:************115,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不得代缴纳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缴纳,******银行缴款凭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逾期不予办理。 2、竞买人随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或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授权他人的则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六、交易服务费的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拍卖成交价2%的交易服务费。 七、失信人员和失信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八、拍卖方式:采用现场增价的拍卖方式,标的物不设保留价。 九、联系电话:******董老师。 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象山)网址: ******:4011/website/home。 十一、详细情况见本次拍卖须知。
宁波简诚******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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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0-15 | 交易业务类型: | 其他类 |
信息来源平台: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信息来源时间: | 2025-10-15 09: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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