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5-149、LBGZ[2025]269-ZC202
******水利局2025年度灵宝市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 |
|||
LBGZ[2025]269-ZC202-1 |
详见招标文件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河顺镇行政路101号 |
120.50 |
万元 |
评审总得分: 86.67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水利局2025年度灵宝市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
90日历天 |
王志安 |
豫******3251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周瑞娟(采购人代表)、张亚丰(组长)、辛慧连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下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执行,代理服务费取费的基数为中标价,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收取代理费:1405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灵宝市水利科技与工程质量保障中心
联系电话:******
采 购 ******水利局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
地 址:灵宝市富士路中段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郝女士
电 话:******
地 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湖滨大厦A座2111
社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