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有限公司关于******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工程限额以内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Y2025-FW168/平台生成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或服务要求 | 数量 |
1 | ******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工程限额以内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 服务期限:一年;限额以内(单个项目服务费30万元以下)招标代理及预算编制相关工作(国家规定或采购人要求必须另行招标的项目除外)。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当有效的合格投标人数量≥3家时,招选总分排名前3的投标人作为入围服务单位; 当有效的合格投标人数量<3家时,该项目重新招标。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其他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六、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标书费:人民币50******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3.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4.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后次日0点至开标日前一天16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七、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伍仟元整;
2.供应商账户汇出(户名和供应商名称一致);
3.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标段)指定虚拟子账号(须按照对应金额公对公转账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09:30时。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3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3日09:30时。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3室。
3.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公告地址: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
十一、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0579-******
质疑联系人:方先生 质疑联系号码:0579-******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宗宝 联系电话:0579-******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电话:0579-******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