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TRDLC-2025-008
二、合同名称:贵州傩文化博物馆馆藏木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TRDLC-2025-008
四、项目名称: 贵州傩文化博物馆馆藏木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项目修复保护处理的木器共54件(套)。项目实施期限计划为1年,完成其清洗、整形、 修复、封护等保护处理的工作任务。(一)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 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即大写:贰拾玖万肆仟玖佰元整(¥294,900.00元)。2、所有修复工作完成,甲方组织专家初验合格后 15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作为进度款,即大写:贰拾玖万肆仟玖佰元整(¥294,900.00元)。3、在省局组织专家结项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5%,即大写:叁拾肆万肆仟零伍拾元整(¥344,050.00元)。4、余下的质保金5%待在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即大写:肆万玖仟壹佰伍拾元整(¥49,150.00元)。技术路线要求采用无损或微损技术对该批木器进行检测分析,依据保存实际结合检测分析结果选择合适的保护方法。根据同类器物资料,其次是观察器物的纹饰特点,使用传统工艺进行修复处理。工作流程主要为移交→分析检测→清洗→软化整形→修复→封护→移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6日
九、项目付款日期:2025年06日27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甲方将文物在指定地点移交给乙方后,一切风险转至乙方承担,乙方承担文物安全保管的责任,不得买卖、出租、不得移交他人或第三方保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遗失、损坏、浸水、掉包等;若有违反乙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责任。2、文物交付乙方后,由乙方负责文物往返运输的责任,必须按照规范操作(专业包装、运输公司资质、运输工具等)。3、文物往返运输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油费、过路费、车辆损坏的维修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应当将合同约定修复的文物负责购买保险的义务,且需乙方购买足额、覆盖全风险的综合保险/财产一切险,并指定甲方为受益人。
文件预览:
采购合同.pdf